2006年3月1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山上架电网 又见路人亡
乾坤剑

  山民王某私设电网造成他人死亡,日前被平阳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。
  王某住的山上野猪较多,他就在稻田岸上布设了六七米长的电网。过了数日,村民王一新放牛路过,碰到电网当场触电身亡。王某已赔偿了死者家属30800元。